2013年10月20日星期日

首次截獲非法郵寄蝦苗 來自台灣標明鳳梨酥



渤海早報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獲悉,日前機場檢驗檢疫局郵檢工鳳梨酥作人員在對一個寄自台灣的申報為“鳳梨酥”的EMS郵包檢疫查驗中,截獲600余尾觀賞活蝦苗,這是郵檢口岸首次截獲活蝦苗。機場檢驗檢疫局依法對這批蝦苗進行監督銷毀處理。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物、動物產品及其他檢疫物名錄》中明確規定包括動物及動物產品類、植物及植物產品類和其他檢疫物類共計16個條目的物品禁止攜帶、郵寄進境。

蝦苗屬禁止郵寄進境動物類產品,由於其來源、品種及衛生狀況不明,無法進行有效監管,檢疫風險大,會給我國的生態、農業等領域帶來重大安全隱患。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收件人,活體動物屬禁止攜帶、郵寄入境物品,如需進口此類物品,需在進口前辦理檢疫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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